书包网辣文 > 都市小说 > 尖峰王座 > 正文 第二十九章先下手为强五
    “都换上。”汉斯扔掉了他之前选择的军服装备,带头穿上这套美军变形金刚全地形迷彩服,嘴里嘟哝道:“他们要是吓跑更好。记住。我们的目的不是要消灭他们,而是保护自己。”

    季节一边换服装一边疑惑道:“美军怎么把自己的军服都送给阿富汗人?”

    “大概是基地的军需官捞外快……我还想问你,拉苏尔怎么对你如此大方?你确定是第一次和他见面?”汉斯比他更是迷惑不解。军火武器对于阿富汗的部族武装来说,等于核心中的核心,从来只有他们往自己仓库里捞武器,没听说过大方得往外送的,况且还是一些超级装备。他大致扫了一眼四人的装备,按当地的黑市价,已经不下五万美元,而且还无法配备得如此齐全。

    见阿列克谢和刘克都是狐疑的目光。不老实交代已经不行了,季节不得不吐露口实:“我答应帮他打一场地下格斗比赛……”

    “该死!是喀布尔的地下无限制格斗场?”

    “你疯了?”

    阿列克谢和刘克大眼瞪小眼。

    “你知道对手都是些什么人吗?”汉斯一脸严肃道:“即便你的拳脚功夫不错,可那种地方真不是你能去的,一百个人站着进去,九十九个得躺着出来……”

    季节学着他耸耸肩,“也许我就是站着出来的那一个。好了,我都已经答应他了,现在说这些没用,教官,我们可以出发了么?”

    汉斯狠狠瞪了他一眼,的确,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他抓起作战服领口的微型通讯器,摁下总开关:“大家调整好频率,出发前我们试试通话效果。”

    调试完毕后,四人整装离开军械库。

    那名中尉驱车把四人送出昆查,驶离大门三公里时,停下越野吉普。

    “好了,只能送你们到这里。根据我们的监控,库巴谢维斯基和他的十三名就在前方五公里处,他们分乘四辆越野,武器装备不详。祝你们好运。”

    四人分别跳下车。

    季节整了整装备,对中尉说:“请转告拉苏尔上校,我很快就会回到昆查。”

    中尉显然不信他的大话,哼哼道:“但愿吧!”说完,驾驶着越野轰然驶离。

    …………

    …………

    阿富汗国境位于帕米尔高原,海拔1000米以上,境内五分之四为山地。地形只能用穷山恶水形容,百分之八十五不是崎岖的岩石就是纵谷。面对多处广袤的山区,复杂险恶的地形,一些驻阿美军指挥官甚至形容阿富汗战场如同“月球”。

    季节在国内了解的阿富汗,只知道塔利班、本·拉登、基地组织、恐怖袭击、北约联军或者反恐怖战争,可对这个名字所代表的国度一无所知;通过长毛之嘴,他粗略了解这个国家纵横交错的贫瘠的山脉、隐蔽在深山里的无数山洞、躲藏在山洞里包着头巾的男人、那些扛着步枪或拿着匕首的男人曾进行的强悍的抵抗游击战、埋藏在黄土下的不计其数的地雷,以及战争、贫穷、死亡、饥荒、饿殍、鸦片、贩毒、走私、原教旨主义和穿布嘎的看不见脸面的女人等等。

    以前在电视里看到驻阿美军苦练骑驴术来保证供给。当时只当是个笑话。当他自己在这个夜晚踏上了阿富汗的旷野山地时,季节算是彻底明白了其道路有多么险恶。

    区区不到五里的山路,四个体格强健的雇佣兵翻爬了足足一个半小时,直到汉斯低声喊了一声:“停!”

    几人才在黑夜的世界里看见了一丝微光。

    “狗娘养的,他们果然还没离去。”

    “好像有山洞?他们选择了一条我们回训练营的必经之路。”

    季节抬眼四顾,从这里下山一里路,便是一条唯一能行驶汽车的小路。如果他们按时返回fd训练营,要想驱车而行的话,山脚下的这条山道是必经之路。

    汉斯半匍匐在坚硬的小山包上,举起红外线望远镜,仔细观察并数着数:“一个,两个,三个……七个……该死的,他们竟然选择了一个多洞地形。他们周围的山洞不下五十个,还不算隐蔽的……”

    阿列克谢的嘴巴张了张,亦说不出话来。

    汉斯的担忧一点都没错,独狼选择的一个多山洞地形是他们面临的最严峻挑战。谁知道他们分散在几个山洞里,这些洞穴下是不是相通的,即使他们选准了其中一个山洞,但其动静必然惊动其它山洞的独狼雇佣兵。

    而且他们面对的是一支山地作战经验丰富的雇佣兵团,不是普通军队。要想不知不觉接近他们,难以登天。更别说消灭他们的哨兵。

    刘克紧张地问道:“汉斯教官,发现了他们的哨兵吗?”

    如果地理位置对他们有利,他们也许可以出其不意抓一个活口,然后审问出独狼分属那几个山洞,或者找到库巴谢维斯基藏身的山洞。

    “看到了两个……不,三个……狗娘养的,采取的是犄角型哨兵部署……”

    几个人纷纷带上有夜视装置的面罩。

    黑黝黝的夜空顿时变成了一片朦胧的绿色世界,视线不断拉长,坚硬的沟壑与山岩映入他们眼帘。

    夜视仪下,一些裸露的洞口如黑色怪物般张开大口,一公里外有个巨大的山丘,山丘的中央制高点有一个身穿迷彩服的哨兵,他的旁边就有个黑褐色的洞口,只要发现不妙,他半分钟内便可以钻进洞口。而且他所在位置的视线极佳,他的下前方三公里范围内,连小兔子都难以逃过他的视线。

    更麻烦的是他左右十米各有一个哨兵,手持带夜视装置的远距离阻击步枪。

    “我可以干掉右侧那个哨兵。”阿列克谢道。

    “左边那个交给我。”刘克随声附和。

    “山顶那个哨兵呢?他会白痴到眼睁睁看着你们杀死同伴?见鬼,他身下竟然是个天然掩体,除非有人能不知不觉干掉他……”汉斯叹了口气,反身仰躺着,显然独狼的布置令他无法下手。

    季节的手不经意碰到了那只军用弓弩,他忽然眼前一亮!小声道:“也许我可以不声不响干掉他。”

    “你?”汉斯不无嘲讽地侧目看他,当他的目光落到季节手上的bp7系列军用反恐狙击弩时,目光一凝:“这玩意可不好用,除非高手?”

    季节不动声色道:“三百米射程内,nj8032猎杀箭可以有效命中目标;四百米目标范围内,8mm钢珠可以射穿他的喉咙。”

    “四百米射程,乖乖,那至少得有六十五磅的拉力。季!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我告诉你,八年前我就玩这玩意。”汉斯教训道:“这种bp7我可以在四十三磅拉力内命中一百五十米之内的目标,而且命中率不足百分之五十,超过两百米那都是角度上扬后蹭的。能拉开六十五磅弓弩还能有效命中目标的的确有几个人,但他们在雇佣兵和特种兵圈子里都是超级猛人,目前阿富汗战场上倒是有一个,可你不是他……”

    “我可以试试……”

    汉斯打断了季节的话,“试试?拿同伴的生命去冒险,我坚决不会同意……”

    汉斯话没说完,瞳孔顿时猛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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