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光如梭,新的一年很快来临,康妈妈打电话让他们回家过元旦,康日这几天的录歌正是最关键的时候,连回家吃饭的时间都抽不出来,哪里有时间回市?
善行和康日答应忙完后就一定回家,这才安抚了母上大人。
不过善行他们没时间回家,另外一对却是有时间滴!
胖阳刚和余美眉这一对新鲜出炉的小两口甜甜蜜蜜地回家啦!
回哪个家?
当然是胖阳刚家啦!
胖阳刚早就在他们面前嘚瑟过了,元旦去他家,新年去余美眉家商量结婚大事,争取在最快的时间内把人生大事给办了,然后再生个小阳刚,哈哈哈!
“没准我家小阳刚已经芽啦!”煮了几次饭的胖阳刚红光满面,春风得意。
因为善行不愿意大着肚子穿婚纱,至今还没播种成功的康少爷有点不爽,看见胖阳刚那张红彤彤的大饼子脸更加不爽,冷哼道:“你就知道一定是儿子啊?万一生女儿呢?”
胖阳刚心情十分之好,笑眯眯道:“女儿也不错,闺女是爸爸的小棉袄,多贴心啊!”
康少爷更不爽了,凭什么死胖子能够后来者居上?
心里酸溜溜的康少爷眼珠一转,刺道:“你家闺女以后怕是军大衣吧?都说儿子像妈,闺女像爸,你瞅瞅你这体型,你家闺女以后的身胚怕是不会小。”
胖阳刚笑弥勒佛的脸刷地一下就卡住了,低头打量了一下自己壮实的身胚,文曲星的脑子再快地飞转十秒,脸上重又出现了笑容。
“康日-你就是羡慕嫉妒,根据遗传学来说,相貌遗传都是一半一半的,并不能说一定就是遗传自哪一方,你说的子肖母女肖父根本就没有科学依据。”
康日胡搅蛮缠,反正他就是不想看见胖子嘚瑟的大胖脸,“你也说一半一半了,谁知道你闺女的一半是像了谁?胖子,胖闺女也是蛮可爱滴,肉乎乎的,多招人稀罕啊,不过以后我闺女肯定更招人稀罕,绝对是绝世大美人!”
说到最后,康日自吹自擂起来,胖阳刚恨恨地瞪了康日几眼,懒得再看这张招人厌的脸,拍拍屁股走人了,顺手拿走了茶几上的一袋子肉干,跑得比小黄还要快,不一会儿就没了人影。
善行和余兴艳都不知道这两个幼稚的男人已经就未来女儿的相貌问题进行了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
只不过自那以后,大家现爱情的魔力都不能促使胖阳刚坚持减肥的胖阳刚,自和康日争吵过后,居然持之以恒地开始了素食运动,并且每晚坚持跑步五公里,小黄和大黑则尽职尽责地溜胖子。
这里要提一句,胖阳刚自从抱得美人归后,他已经正式搬进四楼和余美眉非法同居了。
善行看得啧啧称奇,还以为胖阳刚是为了过年去余兴艳家想要有个好形象,爱情的力量果然伟大。
余兴艳同样有着美丽的误会,感动之下,对胖阳刚那是更加柔情似水,情意绵绵。
只有康少爷知道内情,他冷笑着看着每晚被大黑小黄操成狗的胖子,心里得意非常,故意憋着不说。
死胖子,亏你还是生物博士呢!
就你屠家那一家老小的肥胖基因,靠你这被狗溜能改变得了吗?
就不说,累死你!
元旦那天善行和康日本来是打算在家烧几个大菜庆祝一下的,可是却接到了富玉的电话,她来到了s市,说要请善行他们两人吃饭,地方自然还是老地方——富家旗下的富丽酒店。
富玉刚从英国回来,后来善行才知道富玉为什么会有一双湛蓝的眼睛了,因为富玉的曾外祖母是英国的贵族小姐,而她的外祖母一家也一直住在英国,她的母亲若不是嫁给了她的父亲,也许现在便是英国某位贵族的夫人了。
今天的富玉完全颠覆了以往的职业干练女性的形象,皮衣长靴,浓重的眼影,黑乎乎的嘴唇,看着似心脏病重度患者一般,还有那左手食指上有点狰狞的骷髅银戒指,以及左手腕上一朵盛开的妖艳的黑玫瑰。
浓浓的一股哥特风扑面而来!
善行瞪眼看着眼前冷艳高贵的女王大人,傻乎乎地问道:“富玉姐,你家不会是吸血鬼家族吧?”
富玉先是一愣,继而哈哈大笑,眼泪都笑出来了,伸手拭去眼角的眼泪,十只手指头黑乎乎的,与嘴唇上的黑色遥遥相应。
“嗯,我刚从英国吸完血回来,一时没来得及变身。”富玉一本正经地回答。
旁边一直沉浸在富玉与以往完全不同形象的冲击中不能自拔的康星不由自主地翻了个白眼,扇子和自家小弟混的时间长,脑子也不大好使了。
善行问过之后便立马醒悟过来自己问了个傻问题,坐在富玉身旁饶有兴趣地打量起她的妆容。
“富玉姐,你今天看起来和以前完全不一样呢?感觉像变了个人似的。”
富玉笑了笑,“抽根烟不介意吧?”
善行愣愣地摇了摇头,富玉便取出了盒女士烟,熟练地弹出了一支,在手上打了个漂亮的旋,修长的香烟便来到了嘴里,她正要自己点烟,旁边的康星立马掏出自己的打火机,殷勤地替她点上。
善行又看傻眼了,敢情这富大小姐才是在玩无间道呢!
富玉吐出了个烟圈,被善行和康日的傻样逗笑了,这小两口还挺有夫妻相,傻乎乎地都挺可爱。
“要不要来一根?”富玉逗善行。
善行赶紧又摇头,喝酒她倒是在行,抽烟可就不行了,受不了那烟味!
不过富玉抽的这烟还挺好闻的,有股淡淡的香味,一点都不呛人。
富玉又抽了几口烟,便任香烟在指尖燃烧,不再去吸它了,解释道:“这次回英国,和以前的儿时好友聚在一起,感触良多,想着回味一下少女时期的快乐生活,一时还没改回来。”
富玉这话里的信息含量颇大,说明这位大小姐少女时期也是个爱玩的主,而且最主要的是野性难驯,想想看,会抽烟会纹身喜欢骷髅的哥特女孩,可不就是只小野猫么?(未完待续。)